攀枝花市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审计局职能简介................................................1
(二)市审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3
二、机构设置情况.....................................................................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9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一)机关运行经费...........................................................9
(二)政府采购情况...........................................................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9
十二、名词解释............................................................................9
附件................................................................................................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审计局职能简介。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审计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市审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发挥审计的独特监督作用。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重大政策和项目,紧盯就业、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等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领域和行业,计划实施审计项目40个。
2.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探索“有责整改”,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加强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整改情况和违纪违法线索办理情况。
3.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深入分析并提炼总结审计成果,努力形成高质量的审计建议、审计专报、审计信息、审计文章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审计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4个(含秘书科)。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市审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585.5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7.2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158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5.5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158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51万元,占92.43%;项目支出120万元,占7.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5.5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5.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6.8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8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1.5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02.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5.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7.2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6.81万元,占72.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85万元,占16.07%;卫生健康支出71.54万元,占4.51%、 住房保障支出102.31万元,占6.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986.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资、单位运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审计业务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0.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事业人员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132.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22.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2024年养老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61.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行政人员2024年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3.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事业人员2024年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6.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2024年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102.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2024年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0.45万元、津贴补贴231.61万元、奖金301.91万元、绩效工资25.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万元、住房公积金102.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4万元、生活补助109.86万元、医疗费补助9.18万元、奖励金0.05万元。
公用经费18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7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1.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8.50万元、差旅费20.6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工会经费16.58万元、福利费11.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与上年基本一致。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厅领导、其他市(州)及被审计单位来攀指导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车出行,压减少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审计项目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4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非财政拨款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非财政拨款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2024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6.4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96万元,下降2.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审计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审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2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2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