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9-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到实处,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节约使用财政资金,全面扎实做好《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四川省反馈意见涉及市(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我市反馈意见,认真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审计局将“三公经费”支出作为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重点工作。
通过对市民政局等7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大幅下降。被审计的7个市级部门 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81.19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44.93万元,下降35.62%。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度减少1.98万元,下降14.79%;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7年度减少36.94万元,下降35.21%;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17年度减少6.01万元,下降76.95%。
各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我市出台的《攀枝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攀枝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公车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保留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等“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公经费”支出大幅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