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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审计局

攀枝花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4-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市审计局(市委审计办设在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审计工作。除设市委审计办秘书科以外,还设有13个内设科(室)、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2名(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和市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4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59人。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委办〔2019〕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⒈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⒉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审计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⒊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⒋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⒌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⒍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⒎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⒏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⒐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⒑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⒓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⒔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固定资产的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724.81万元,累计折旧464.65万元,净值260.1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35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48.56%;通用设备原值283.16万元,占39.07%;专用设备原值5.44万元,占0.7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58.62万元,占8.09%;无形资产原值25.59万元,占3.53%。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基本支出12769218元,当年调增及调减后实际预算下达基本支出14199693.23元。主要是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目标奖较2020年有所增加,而年初预算按照2020年实际数预算。全年基本支出14199693.23元,其中:人员经费12424395.99元,公用经费1775297.24元。

⒉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年初财政预算下达项目支出3000000元,当年调增及调减后实际预算下达项目支出3694640.67元。主要是增加金审三期建设经费。全年项目支出3694640.67元,其中:办公费164716元;印刷费49852元;水费343.75元;电费17160元;邮电费31851.26元;差旅费42536.5元;维修(护)费218410.66元;租赁费79200元;劳务费920207.74元;委托业务费608200元;福利费127283元;其他交通费用78280.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9147.77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追加预算694640.67元,支出694640.67元,主要是增加金审三期建设经费、招商引资经费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安排3694640.67元,支出3694640.67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当年其他收入合计220556.91元。主要是省审计厅补助我局135000元;收到省厅划拨优秀人员奖金10000元;课题经费67000元;其他8556.91元;2021年全年结转经费382385.02元(非财政资金收入及结转经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支付,按预期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全面完成审计厅、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

    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预算资金3694640.67元,覆盖率达到100%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自评结论

    2021年度市审计局各项经费达到对应的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

  • 取得的成效

     2021年,全市两级审计机关依法尽责履职,审计监督取得明显实效,共完成审计项目99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3.37亿元,促进整改落实问题金额19.06亿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2.16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2.1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377条,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7件,移送处理人员14人。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一)绩效自评对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局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工作的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合理使用上,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在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挂在攀枝花市审计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

 

附件: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