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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审计局

关于攀枝花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系统管理组     发布时间:2015-09-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5827在攀枝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2014年,全市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整合审计力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着力检查中央、省和市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充分发挥了审计揭示问题、督促整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免疫系统”功能。20147月至今年6月,市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57 个,审计查处违规金额308.9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4101.23万元。审计处理处罚后,已上缴财政收入103.15万元,已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80720.03 万元,其余部分正在整改之中。向纪检监察机关及业务主管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件,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81条。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市级各预算执行部门努力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抓改革、促转型、增效益、防风险、惠民生、创和谐”等重点工作,克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组织收入,着力优化支出结构,采取措施深化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财政预算编制、管理、执行进一步规范,财政和投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全市财政稳健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资料反映,全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市级财政总收入75.28亿元;市本级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2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债券转贷支出等,市级财政总支出72.7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01亿元,净结余0.53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财政、地税部门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市财政、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科学理财、统筹兼顾、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财政基础不断夯实,财政改革不断深化,预算公开不断推进,财政管理不断加强。但对照相关法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市级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72066.55万元(市财政局于20153月前已缴库);二是市本级2014年度年终结转结余余额30814万元,较2013年结转结余22074万元增长39.6%

()其他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共对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文联、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城建资金管理办,下同)等 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总体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经信委未按规定列支专款32.18万元;二是市城建资金管理办历年财政结余资金余额59.20万元未缴财政;三是市城建资金管理办违规支出各项误餐费1.06万元;四是账务处理不规范 6.24万元(市经信委0.81万元,市森林公安局5.43万元)

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今年,国务院、审计署对切实加强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把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审计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全力投入。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审计部门始终把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促进宏观调控作为首要目标和核心任务,重点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措施落地”四个方面开展审计。自20148月起,市审计局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先后5次对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持续的跟踪审计,共抽查35个部门,11个重点建设项目,延伸调查26个单位和企业,出具综合性分析报告5份。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项措施,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简政放权、企业减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促进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也存在部分重点项目进度滞后、简政放权及其运行效果有待提升、政策措施未完全到位等问题。

()重大项目建设方面

一是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滞后。截至201412月底,攀钢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西区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米易县马鞍山水库等3个建设项目均未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二是个别项目未按批准方式招标。攀钢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机组项目部分工程采用邀标或比选方式进行,未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全部采用公开招标进行。

()企业减负方面

一是东区、西区存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涉及收费项目4个。二是盐边县、米易县两户企业在收取部分酒店、宾馆的水费时,未能严格执行宾馆饭店一般工商业用水同价的政策。

()商事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部分县(区)未及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推送相关信息。二是因“三证合一”尚未出台全国统一办法,工商、地税、质监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均按照市场主体提供的相关资料予以单独办理,截至20156月底,尚未实行“三证合一”。三是信用约束联动响应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投资促进方面

一是部分园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偏低。20141月至20155月期间,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米易县白马工业园区签约资金到位率分别为1.35%17.39%。二是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仁和区南山工业经济循环发展区、米易县白马工业园区和盐边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截至20155月,尚未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

一是米易县2014年限价商品房申购户中有4户不符合申购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米易县11户廉租住房住户因收入发生变化应退未退(其中:有8户被取消低保应退未退,有3户因收入发生变化应退未退);三是米易县湾丘社区管理的廉租住房有6套闲置1年以上;四是市财政局未及时拨付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970万元。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围绕全市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建设项目,共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5个。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大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投资环境硬件水平,较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稳步增长,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执行批准的项目概算。有5个建设项目存在未经批准超立项批复的问题,导致工程超概算,涉及金额1663万元。其中:攀枝花国家粮食储备库迁建及粮库综合控制楼项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迁建工程均超概算10%以上。二是工程决算价款不实。 审计涉及的25个项目报审决算不同程度存在定额套算错误、多报工程量、材料价格偏高等问题。25个项目送审金额39215万元,审定金额33816万元,审减工程造价5399万元,审减率13.8%。其中: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第一、二女生宿舍加固工程、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医技办公综合楼项目、攀枝花国家粮食储备库迁建及粮库综合控制楼项目审减率超过10%

()芦山地震灾后对口援建项目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要求,我市审计部门继续开展了对雅安名山区灾后对口援建项目资金跟踪审计。市审计局采取派员常驻和集中审计的方法,重点审计了政策措施落实、规划执行、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灾区生态修复等情况,根据审计核实的情况已出具了跟踪审计报告6份,确保了援建资金合理、安全使用,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审计结果表明,各援建项目正有序推进,截至20156月底,我市财政共拨入名山区援建资金2000万元,已支付用于名山区茶产业基地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资金1244万元。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扩面、提质、增效”这一目标,不断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统筹协调能力,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了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市审计局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的召集人;三是着手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分年度滚动推进;四是组织审计人员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客观准确评价领导干部的责任,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五是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

20147月至今年6月,受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市审计局共完成对13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目标要求,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廉洁从政相关要求的情况。总体来看,13个单位领导干部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筹集资金、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教育卫生发展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重大财务开支、重大经济活动等集体讨论决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任职期间,组织修订了本单位的有关加强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按规章办事,及时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确保了各个环节管理有序、安全运行。通过审计,也发现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和专户资金43.96万元(市中心血站40.05万元, 市供销社2.71万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2万元);二是未按财务规则进行会计核算543.95万元(市环境保护局512.69万元, 市供销社23.01万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2万元, 市中心血站19.26万元);三是虚列和无发票列支出9.42万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发票列支出4.42万元, 市供销社5万元);四是市血站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后,无依据发放生产性奖金。

五、其他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情况

20148月至11月,根据国务院部署和审计署要求,全市审计系统共抽调39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四川省20082013年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工作。根据“摸底数、揭问题、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严格按照审计方案和审计操作指引的要求,科学调配人员,精心组织,全面、认真地对资阳市本级及乐至县20082013年的土地出让收支、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供应、储备和耕地保护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一些重大线索进行了跟踪调查。通过近3个月的审计实施,揭示了被审计对象2008年至2013年在土地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本次审计延伸调查了国土、财政、城建等15个部门和单位,抽查了42件批地文件、7个征地项目、80宗土地、80个用地项目和16个土地整治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报告,审计结果已由审计署统一对外公布,参审人员有3人获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表彰。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51月至20153月,组织开展了市级和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及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市财政从201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4.1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安排。二是金江镇政府未及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45万元;三是金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

()企业审计情况

通过对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表明,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市供销社理事会的载体,起到了为市供销社理事会服务的功能。但在财务核算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计业务收入16.16万元;二是应计未计“固定资产”0.56万元。

()市级部门公务支出审计情况

为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结合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市审计局对预算单位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为切入点,同时关注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7单位公务支出坚持总量控制,并按照“从严从简,勤俭办事”的原则,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公务支出基本做到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结算。

20147个单位会议费支出36.53万元,较2013年减少215.76万元,减幅86%;会议次数81,2013年减少243次,减幅75%2014年培训费支出60.10万元, 2013年减少62.10万元,减幅51%,培训次数98,2013年增加6次,增幅7%;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9.94万元,2013年减少15.76万元,减幅44%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59万元(3人次),较2013年增加7.45万元,增幅104%;截至2014年末,7单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量69辆,实际公务用车数量64辆,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93.44万元,较2013年减少20.64万元,减幅10%;核定编制人数360人,在编在岗人数313人,编外聘用人员数36人,在编不在岗人数1人。

()两县一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审计督查工作情况

20153月至4月,根据省审计厅的工作安排,市审计局组织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审计机关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督查工作,审计督查结果表明,市县(区)财政、教育、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有效推进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安全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拨付不及时。米易县201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上级补助1398.74万元,拨付专账1100万元,余298.74万元未拨付,县级预算配套的资金也未使用;截至20153月底,盐边县未拨付2015年春季学期11所学校食堂集中供餐资金,由各学校食堂垫付。

2.通过延伸抽查20所学校和教学点发现,个别学校营养食品管理不规范,存在食品储藏室不完全符合要求、未及时登记食品收发台账、每学期期末未及时清查盘点、自行报废处置食品、就餐学生实名登记代签和补签等情况;部分学校未全面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对食堂承包经营情况监督不力等问题。

3.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由此产生的水电费、燃料费、运费等费用目前均由实施学校承担,加重了学校的经费负担

()审计调查情况

1.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通过对该公司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表明,市供销社理事会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有益工作,但对所属企业经营管理指导不够,下属企业至今仍未走出困境。同时,也还存在少计业务收入132.58万元的问题,加以纠正和改进。

2.市级住房维修资金审计调查。20148月至20153月,市审计局开展了市级2013年住房维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按照自身部门的权责,根据制度规定管理各类维修资金,保障自管房、商品房及公有住宅售后的维修;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资金的保值增值,截至20131231市级住房维修资金余额为39251.63万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1889万元(其中:2013年实现增值收益575万元)。同时,也还发现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一是维修资金管理分散,存在各自为政,事权、财权等划分不明晰的情况,影响维修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存在住户已入住多年,并已取得房产证,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归集上缴,长期滞留在开发商、单位或住户手中的现象。三是受申请维修资金手续繁琐、宣传不到位、多头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市新建住宅楼占比较高的实际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偏低。2013年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632.39万元,用于维修支出803.58万元,使用率12.12%。四是投资渠道单一。结存的维修资金均以银行定期存款为主,投资收益偏低。五是个别改制单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0.95万元的情况。

3.仁和区政府性债务审计。根据审计厅的统一部署,20153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仁和区20137月至201412月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仁和区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不仅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同时也还发现下列问题需纠正和改进:一是将部门(单位)之间的债务列入政府性债务,涉及金额2493.59万元;二是新增政府性债务未按核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资金,涉及金额27680万元(主要是用于债务借新还旧和还本付息)。

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对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分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制订整改措施;对收入方面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清缴;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责令各单位认真改进。目前,各部门、各单位正在按审计意见组织落实整改,根据审计部门调查了解的情况,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对违纪违规事项,纪检监察和相关主管部门已进行了处理。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进一步深化公共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全口径预决算要求,继续深化完善预算编制管理,科学测定收入支出规模,细化预算支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对年初代编预算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超过期限应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完善考核体制,提高预算执行率,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执行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加大财政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的监管。 

    ()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加强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归并力度,有效整合资源,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年度债务收支计划,严格编制、审批,有效控制债务规模;科学编制税收计划,通过税源监控分析等方式,加强税务稽查,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确保税收稳步增长;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依法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编制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行为。

  ()规范财政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进一步健全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执行,严格规范各项支出,继续提高公务卡方式结算比率;加强原始凭证监管,严格支出票据审核,规范执行单位账户管理规定;加强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立项、审核、拨付等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提升执行率和使用效益;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的指导和管理,改进财政支出方式,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源头上规范财政收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