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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审计局

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系统管理组     发布时间:2015-07-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攀府办发[2011]3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直接审计相关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新的要求,2015年我局将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一是加大对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令畅通。二是深化财政审计,促进提质增效和厉行节约。三是深入开展民生审计,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五是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促进项目投资建设。六是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七是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经济安全。

2015年,我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61个。按项目来源划分: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13个;市委组织部委托实施、法定项目和本局依法自定项目48个。按项目类型划分:对我市市本级及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个;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1个;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4个;省审计厅授权的对仁和区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财政运行情况专项审计及仁和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3个;预算执行审计(调查)12个;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1个;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4个;财政决算审计1个,其他专项审计(调查)1个;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跟踪审计16个;金融审计(调查)1个;国有企业审计(调查)2个;经济责任审计13个(含省审计厅授权的对仁和区党政领导开展同步经济责任审计2个)。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5万元,信息化建设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审计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其他审计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审计信息化建设支出及投资审计项目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