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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审计局

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7-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和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在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办好2021年全市67件民生实事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出台相关措施

  1.制定印发《加强县(区)审计业务工作十条措施》。

  牵头领导:李  旭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2.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联系县区审计局工作的通知》。

  牵头领导:李  旭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3.制定印发《攀枝花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过程与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牵头领导:蔡  华

  责任科(室):局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二)开展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1.对2020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展专项审计。全面摸清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规模,揭示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高效运行,推动重大改革措施贯彻实施,促进更好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牵头领导:顾  民

  责任科(室):局财政科、行事科、数据科。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2.对2020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展专项审计。全面摸清我市医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规模,揭示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重点关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使用、基金收支平衡及安全、医疗保险统筹、医疗保险控费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等,促进我市医保基金高效运行,更好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牵头领导:顾  民

  责任科(室):局社外科、行事科、数据科。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3.对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2018年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使用情况,揭示资金管理、建设质量、管护效果、使用绩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促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和提质增效,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和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牵头领导:曾妍妍

  责任科(室):局农业农村科、数据科。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4.对仁和区、米易县种质资源保护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围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重点关注种质安全和种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完成、种质资源库统筹布局和建设、农业种业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等情况,推动种业健康发展,维护种业和粮食安全。

  牵头领导:曾妍妍

  责任科(室):局农业农村科、数据科。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5.对花城新区天星湖园林景观工程等13个政府投资重点民生项目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项目实施、推进机制、要素保障尤其是资金保障等情况,揭示协同推进机制不健全、资金保障不到位和管理使用不规范、要素保障不落实,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

  牵头领导:陈  益

  责任科(室):局政策跟踪科、固投科、数据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局机关一、二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组织党员为民办实事,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出实招办实事、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好专业技能特长,在服务身边人办好身边事上办实事求是效。

  (二)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群众,采取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察民情访民意,找准查实基层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分析其中的共性需求和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和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研究确定重点民生实事清单,实施台账管理,确保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