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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3-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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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深化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部门,市审计局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大创新力度,强化推进深度,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及成效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具体职责,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研究、同总结。为全面贯彻落实攀枝花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我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审计局 2018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工作要求及相关责任科室,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一)规范行政决策,坚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攀枝花市计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规定,我局印发了《2018年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安排计划》,将《宪法》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学法工作,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及储备,增强其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审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审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2.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在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共攀枝花市审计局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攀枝花市审计局工作规则》《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规定,自觉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并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扩大公众参与面。同时,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遵守《攀枝花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规范决策,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做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均详细记载,完整保存,确保追责有据。

3.管好用好法律顾问,确保重大决策科学依法做出。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审计局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使用和管理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相关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及清理相关规定。

1.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公布和备案,2018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对制定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法制办,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1.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我局完善修订了《攀枝花市审计机关规范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攀枝花市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统一规范全市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违法行为事实要件、法定处罚幅度划分为不同等级予以裁量,减少自由裁量幅度,杜绝滥用自由裁量权力,切实做到公正裁决。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合规,确保审计执法客观、公平、公正。

2.加大权力监督考核,规范执法权力行使。严格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规范审计人员执法权力的行使,提高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水平。同时,严格执行《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攀枝花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通过强化执法责任考核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进审计执法规范化,保障审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3.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我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移送。2018年,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一件。

4.加大监督力度,突出检查重点,全面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我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由市局法规科、审计执行督查科及抽调的各县(区)审计局业务能力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共11人组成审计项目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共计抽查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2017年以来开展的审计(审计调查)项目26个,对每个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审计程序、审计整改落实及成果转化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及时纠正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推进了审计执法的进一步规范,为进一步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奠定了基础。

5.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规范备案材料报送。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备案。2018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案件发生。

(四)提升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效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1.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严格做到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程留痕。

2.为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明确了审核内容、审核标准及审核流程。截至目前,我局做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均通过了法制审核。

3.为规范我局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审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审计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依法审计,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并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对审计执法情况对外予以公示。

4.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逐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审计不断走向深入,为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夯实基础。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培训力度。

1.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关,做好证件办理工作。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执法证件办理资格条件,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执法证等违法行为,同时每年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和年审工作,严格做到年审及时、执法证件办理上报信息正确率达100%。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将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和执法人员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方便社会公众免费查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为全面规范全局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印发了《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认真开展各项学法用法活动,通过审计大讲堂、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支部会、集中学法等形式强化《宪法》、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同时,邀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市审计人员分别做题为《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专题法律讲座。通过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促使全局审计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动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审计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做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忠诚的践行者。

3.在为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件前,统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用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报市法制办备案。

(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

1.强化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健全行政复议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明确由局法规科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确保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工作要求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按时向市法制办报送行政复议工作信息。2018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3.2018年我局无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改正或者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发生,亦未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建议、意见。

4.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有效解决审计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应诉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同时,聘请四川广聚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接受我局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应诉能力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量。2018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执法范围和责任法定。我局严格实行清单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进行公布。如权力清单发生变化,遵照动态管理的规定及时予以申请变更,责任清单亦对应实施动态变更,2018年,我局及时将本部门责任清单上报了市委编办,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对审计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审计执法行为均在法定职责范围。

(八)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保障权力透明运行。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攀枝花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网站建设与监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提升传播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报纸、杂志等媒体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对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审计行政权力接受公众监督;公开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公开预决算;公开审计政务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规范答复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审计服务事项;需要公开发布的其他事项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约束行政权力,从源头上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九)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1.根据《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2016—2020,攀枝花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把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遵守法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应用法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审计执法力度和效果、进一步加大法律七进活动力度作为2016—2020年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工作实效、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注重法治培训和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经费保障等六项工作要求。同时,我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2018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并按照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2.为适应新形势下普法的需要,我局在已有门户网站普法专栏的情况下,开通了攀枝花市审计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攀枝花市审计局政务微博,由专人负责日常普法信息发布和平台管理,充分利用便捷移动客户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将互联网+普法真正落实到实处。

3.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科室对所联系的审计对象在开展审计时,主动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宣传,逐步加强法律七进工作的推动力度,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二、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经过两年的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探索,攀枝花市审计局对开展此项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并逐步探索总结出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审计工作方式方法。2018年,我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和《攀枝花市2018年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方案》,就2018年相关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分工和时间安排、审计要求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组织指导县(区)审计局对4个乡(镇)、1个区级部门的6名乡(镇)党政及区级部门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围绕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等5个方面开展审计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

(二)积极推进市级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着力提升公共资金管理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着力提升公共资金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市级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规范公共资金决策权力运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审计在维护公共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重点公共资金监督为主线,加大对重点资金和管理使用公共资金的重点部门(单位)的审计频次,实行轮审制,达到面和量、质和效的统一,到2020年,力争实现市级公共资金信息数据共享、监督体系机制比较完善、现代审计技术运用比较充分的审计全覆盖监督体系。同时,工作方案明确对财政、地税、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重点经济部门每年安排一次审计;对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教育、卫生、社保等管理资金规模较大且有分配权的部门和重要专项资金进行轮审,力争周期内不少于两次;对其他部门(单位)及其他市级公共资金周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确保公共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2018年,市审计局共完成57个审计(调查)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57篇,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3617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66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3509万元),损益(收支)不实7787万元,审计发现侵害人民群众利益302万元。处理处罚问题金额94677万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3件,移送处理人员22人,移送处理金额11491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审计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按照省审计厅将审计事业发展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审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提高审计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审计机关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惩治腐败、维护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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