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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6-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投资审计中心:

《攀枝花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审计局

                                    2022419

 

 

                                                                    

攀枝花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市审计机关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八五普法工作各方面,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推动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攀枝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审计机关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审计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审计人员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深化,自觉遵守审计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厅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全市审计机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与审计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有机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立法、审计监督、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工作中,引导全市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总结经验,把握审计机关法治建设规律,结合实际推动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

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是全市审计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和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全市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

三、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结合审计工作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学习宣传活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深层次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与审计监督相关的规定,学习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引导审计人员深入了解宪法知识,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每位党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深刻认识把握民法典的基础性法律地位。重点学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审计机关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引导全市审计人员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审计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强化自觉守法的意识,提升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突出审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是修改后的《审计法》、配套完善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通过公开解读、培训讲解等方式,加大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新制定新修订制度的宣传工作。促进全市审计人员全面理解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质,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新要求,把思想和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中,自觉规范审计行为,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贯彻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政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审计项目,引导全市审计人员加强对财政、企业、金融、农业农村、资源环境、民生、经济责任等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准确理解和把握审计机关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边界,确保在审计工作中依法办事,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

(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规范实施,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廉政建设、岗位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干预审计行为登记报告等配套制度,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从业务部门复核到审理机构审理、从审计组成员到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七级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过程与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细化各环节质量控制具体内容,建立与信息化相适应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优秀审计项目培育,加大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严格实行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良好的审计实务引领审计质量全面提升。

(三)积极参与地方法规制度制定工作。在办理立法征求意见过程中,结合审计中发现的法制不健全、不完善问题,加强对重要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论证,提出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的高质量意见和建议,发挥审计机关在推进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持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

(一)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整体法治意识。积极引导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坚持抓住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法治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通过一月一培训、支部会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发挥专门培训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审计干部业务培训计划。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审计有机融合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市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规划落实落地。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依法审计新要求,做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金融审计、农业农村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努力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考虑历史情况,着眼长远发展,准确界定责任,力求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

(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全市审计干部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立场保持对审计事业的忠诚和对审计职业的操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管理和业务开展时遇到的重大情况及问题,必须按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请示报告。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力度,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

(三)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普法力度。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坚持依法审计,不超越审计监督职权开展工作,不逾越边界、不介入管理,以实际行动向被审计单位展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良好风貌。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检查等环节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国家政策,讲解审计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努力争取相关部门单位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着力提高普法实效性

(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针对审计人员业务需求,创新普法内容和方法手段,提高普法质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日常宣传教育与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和“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的结合,体现宣传教育的丰富性;充分运用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推送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升宣传教育的便捷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媒体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增强审计机关普法力度。要畅通和规范广大审计人员参与普法的途径,保障审计人员参与各类法治教育培训的权利,充分发挥审计业务骨干的带动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等活动,对典型案例进行解读,激发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的热情和积极性,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总结和推广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把普法融入行政复议、信访工作中。在办理复议、信访案件过程中实行实时普法,加强释法析理,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

八、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24月底前)。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区)审计局的规划或方案于20224月底前报市局法规和内审监督指导科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5月至2025年上半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逐年制定工作计划,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强化督促,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市局将根据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查和总结。各县(区)审计局的总结于20259月底前报市局法规和内审监督指导科。2025年下半年开始,市局将按要求对县(区)审计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通报。

九、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坚持科学规划、统筹部署,健全工作机构,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定期会议、工作督查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重点将新修改审计法普法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使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审计机关所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评估检查。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开展综合评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工作开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