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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审计局

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政府:

2020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攀委发〔20177 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攀办发〔2020 24 号),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审计法治工作,努力将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部门。按照《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

1.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及调查52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0987万元,处理处罚问题金额17964万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12967万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4685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87条,被采纳76条。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6篇,形成科研课题成果文章4篇,调研文章10篇。

2.建设完成数据分析室,分析全市421家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的账套数据,结合分析筛查疑点,采取现场审计+现场核查+自主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实现对市、县(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

3.修订完善《审计项目过程与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强化对审计项目实施全流程控制和进度督导,压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大幅提升审计项目质效。

4.聚焦疫情防控,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及捐赠款物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单位(部门)64个,涉及财政专项资金5215.74万元、捐赠资金1179.7万元、捐赠物资119.76万件,有效提升了疫情防控款物使用绩效。

(二)完善决策机制,有效化解矛盾风险。

1.市审计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攀枝花市审计局工作规则》《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了《攀枝花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

2.根据《攀枝花市审计局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管理细则,并继续聘请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查。

3.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明确由局法规科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以确保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应诉管理制度(试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完善执法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实行清单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动态变更。2020年,我局及时将本部门责任清单上报了市委编办,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攀枝花市审计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备案制度》要求,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公布和备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监督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3.严格执行《攀枝花市审计局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攀枝花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攀枝花市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攀枝花市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攀枝花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攀枝花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从执法过程、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裁量、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了审计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行政权力制约。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攀枝花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攀枝花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组织专题研究,督促有关单位(部门)细化措施、协作联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工作。根据《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和《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方案》规定,20201223在市十届人大第33次常委会上,首次对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5个部门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认真落实审计现场公示制度,在审计现场公示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公布监督电话。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行政权力清单、执法人员清单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内部监督。一是修订完善《审计项目过程与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强化对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控制和进度督导,压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二是领导带队,强化审计现场管理,落实复核审理机制。三是健全约束机制,局党廉办前往审计现场进行纪律检查,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五)创新精准普法,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宪法教育宣传。一是利用临街LED屏开展宪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积极参与“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参观了“12.4”宪法宣传展览。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任局领导参加了宪法宣誓活动。三是加强法治教育活动,利用审计大讲堂、集中整训、一月一培训、全局职工大会等方式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强化法治意识。

2.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一是针对审计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益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影响面。二是继续发放《审计普法读本》,利用审计组到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工作的条件,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发现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专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3.开展审计案例专题讲座。针对被审计单位特点,多次到被审计单位开展专题讲座,结合审计典型案例,从财政财务收支和资金管理中的多发、易发等普遍性问题以及问题的处理方式进行讲解。以增强被审计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意识,提升财政财务工作管理水平,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屡审屡犯。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市审计局法治机关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审计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全覆盖监督体系;审计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审计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宣传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攀枝花市审计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规定,开展会前学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二是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将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法治建设职责分工方案确定的法治建设职责履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励。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发力,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政策措施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民生资金项目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 政府投资审计等工作,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监督质效。二是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谨慎研判、科学评价,为干事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担当担责。三是利用现代化技术提升依法审计水平,依托大数据健全审计全覆盖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巡审结合工作机制,实现审计经济体检和巡察政治体检优势互补、有机贯通。四是探索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派驻监事,实现对国有企业监督日常化。

(二)强化培训,抓好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年初结合我局开展的审计项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制定培训计划,将法治工作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邀请我局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结合当年新出台的与审计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一至两次专题法治讲座,提升干部法治水平。

(三)创新模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典型审计案例分析讲解,积极向被审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财经、审计法律法规。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扩大审计影响,进一步优化依法审计的外部环境,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攀枝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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