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审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审计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审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审计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委办〔2019〕37号)规定,攀枝花市审计局(简称市审计局)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单位。
中共攀枝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审计办)设在市审计局,接受中共攀枝花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建议,贯彻落实审计工作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设市委审计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办日常事务。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办的统筹协调。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审计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省委王晓晖书记来攀调研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提升审计质量,为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建引领审计发展,不断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新思路新举措,持续深化“花城审计铁军”党建品牌创建。修订完善市委审计办重大工作协调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全市审计工作情况。坚持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向市局党组述职制度,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县(区)审计局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
(二)找准审计监督发力点。聚焦主责主业,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聚焦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5个方面工作,科学谋划全市年度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要点,坚持用研究型审计理念指导审计项目实施,提升审计成效,发挥审计宏观调控“工具箱”作用,为攀枝花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三)持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导师制度培养年轻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参加专业资格考试,提升审计队伍专业能力。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和“市级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成果,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审计队伍。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审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审计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622.7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增加20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增加95.73万元,项目支出105.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162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2.7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162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09万元,占93.49%;项目支出105.7万元,占6.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22.7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95.73万元,项目支出105.7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审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2.7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1.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95.73万元,项目支出105.7万。2022年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4.48万元,占7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38万元,占16.48%;卫生健康支出96.84,占5.97%;住房保障支出104.09万元,占6.41%。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788.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资、医保,单位运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审计业务费用支出及物业管理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8.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医保及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139.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27.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2023年养老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款)2023年预算数63.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行政人员2023年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预算数3.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事业人员2023年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款)2023年预算数4.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2023年医疗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25.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2023年其他社会保险及其他人员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104.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2023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8.62万元、津贴补贴233.04万元、奖金303.35万元、绩效工资24.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5万元、住房公积金104.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3万元、退休费1.26万元、生活补助109.40万元、医疗费补助3.2万元。
公用经费19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54万元、水费1.74万元、电费4.36万元、邮电费6.71万元、差旅费52.32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工会经费16.99万元、福利费1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5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开支。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厅领导、其他市(州)及被审计单位来攀指导交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车运行支出。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市审计业务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3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未编列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且经费来源为非财政拨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计划。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计划。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少1.68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审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05.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5.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