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审计局对攀枝花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责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截至2018年底,有11个内设科室,有7个银行账户,下属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殡仪馆、市青山公墓等9个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市民政局决算收入194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95万元、其他收入8.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71.05万元,收入总计3413.91万元。决算支出222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8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02.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5.19万元),项目支出1035.31万元(基本建设类781.42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253.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90.7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民政局2018年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程序,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按照预算批复执行,调整预算数与决算数无差异,部门决算报表与财务账反映的支出总额一致。2018年市民政局决算收入1942.86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884.95万元,调增83.65%;决算支出2223.13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1165.22万元,调增110.14%,主要是预算调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业省级补助资金315.11万元、丧葬抚恤费3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逐年下降、控制到位,能遵照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程序合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908442.7元,属财政闲置资金。
(二)少记固定资产843619元。
(三)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四)拨付县区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率低。
(五)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374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攀枝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闲置的财政资金已责成市民政局清理上缴市财政;对少记固定资产已责成补记;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已责成加快项目建设;对县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率低已责成加快预算执行;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已责成归还原资金渠道。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在审计决定执行期内,全额上缴了财政闲置资金和归垫了改变用途的资金,补记了固定资产,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资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