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攀枝花市3区1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一届三、四次全会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攀枝花市审计局于2019年4月11日至5月15日对攀枝花市3区1县(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重点检查了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建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行和“插花”扶贫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规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结合当地特色,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及产业扶贫等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实现良好开局。
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个别县区项目结余资金未统筹使用,涉及项目资金23.19万元。
(二)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方面的问题。3个县区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及实施细则编制。个别县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滞后,有14个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完工。3户规模化养殖场未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
(三)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3个县区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未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流转情况。2个县区基本农田、耕地被违规占或“非农化”,涉及土地面积55.82亩。个别县区将不符合“两区”划定标准的9.86亩地块划入“两区”范围;应纳未纳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管理的耕地6635亩。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县区服务支持体系建设不健全。个别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不明显,抽查的55家农民合作社,40家未经营;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制度和会计报表报送制度。
(五)“插花”扶贫方面的问题。个别县区产业扶持基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54.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目前个别县区已整改完毕,部分县区正在整改中。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协调涉农相关各部门,统筹优化整合项目管理职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切实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工作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创新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对接,合理安排污水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三是加强土地流转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用的监管,确保土地流转数据真实完整,流转用途合法合规。四是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大对空壳专业合作社的清理,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五是加强产业扶持基金监管使用,实现基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