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自去年7月以来,全市审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狠抓审计理念和方式创新,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全市经济运行质量稳中有进,向着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出了坚实步伐。
——积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认真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启动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统筹推进主要税种改革和社保降费减负,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运行机制,对市级人才专项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城镇公用事业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等五方面重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
——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社会效益日趋彰显。加强金融活动源头管控,建立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1+8”体系,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投入5.44亿元环境保护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河(湖)长配备全面覆盖。切实增加脱贫攻坚投入,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2.45亿元,撬动社会投入2.52亿元,助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完成,全面小康指数跃居全国地级市第70名。
——坚持加大民生投入,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十大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累计投入49.54亿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65%以上。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以“保姆式”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市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分别为25.79亿元、22.22亿元、0.06亿元、28.04亿元,分别为年度预算的101.13%、100.42%、100%、107.7%;支出分别为61.45亿元、16.65亿元、0.04亿元、28.31亿元,分别为年度预算的97.43%、88.48%、100%、99.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终结余分别为1.62亿元、2.17亿元、18.2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管理还不够到位。一是扩大土地出让金支出范围用于相关单位基本支出,涉及资金2852.85万元。二是以往年度项目资金及经费结余3958.85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因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多补助在攀金融机构财政金融互动奖补专项资金1.58万元。二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上级财政拨付的100万元补助资金未按权重分配,扩大范围使用补助资金5.18万元,补助资金账面和报表结余存在34.62万元差异,使用2.74万元补助资金购买的设备未记入固定资产,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审批程序不完整。
(三)PPP项目的财政风险管控有待加强。5个已入库PPP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推进,建设工期滞后;不能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将纳入财政支出责任。2个已入库PPP项目尚有2.45亿元资本金未到位,不符合项目合同相关约定。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在集中走访调查73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首次对市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数据实施全覆盖分析。根据数据分析结果,重点现场审计了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得到有效控制。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门财政存量资金570.53万元未上缴财政。其中:市发展改革委114万元,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90.84万元,原市国土资源局138.55万元,原市城市管理局及下属单位128.18万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98.96万元。
(二)往来款项1982.01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市发展改革委19.28万元,原市国土资源局1962.73万元。
(三)资产管理还需加强。市发展改革委国有资产账表不符,涉及3.86万元。市民政局少记固定资产84.36万元。原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房屋建筑、汽车、电子设备等。
(四)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市民政局拨付县(区)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率较低,下属单位实施的2个项目建设滞后,下属单位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4万元。原市国土资源局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五)其他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住房维修基金银行账户未纳入会计核算,涉及34.34万元。市财政局扩大范围支出1.64万元。原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未按规定与下属企业脱钩。
三、民生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专项资金和项目开展“下沉式”审计监督,促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5个扶贫专项2017年度实施方案重点内容推进情况审计调查。
对涉及有扶贫任务的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的教育、健康、文化惠民、社会保障、易地扶贫搬迁5个扶贫专项2017年度实施方案重点内容推进情况实施了审计调查。涉及资金2.25亿元,抽查19个乡(镇)、39个村、48个项目,延伸调查400余人。总体来看,3个县(区)能较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通过扶贫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人居环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仁和区、米易县分别挤占扶贫专项资金2.53万元、3.73万元。仁和区违规出借价值2.98万元项目设备。盐边县未及时兑付8.82万元建房补助资金。
二是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推进滞后。仁和区部分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米易县部分项目违反建设程序,项目推进滞后。盐边县部分项目多支付监理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决算、重建设轻管护,部分项目推进滞后。
(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对全市5个县(区)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保护有待加强。5个县(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不完善、土地流转台账不健全不规范问题。东区、米易县、盐边县未严格执行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制度。有55.82亩土地被占用或“非农化”,其中:东区44.61亩,西区11.21亩。有20.65万亩坡度大于15度的基本农田被纳入“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范围,其中:米易县10.67万亩,盐边县9.98万亩。米易县将不符合划定标准的9.86亩地块划入“两区”范围。
二是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西区、米易县、盐边县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西区、盐边县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编制,仁和区未按规定制定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
三是部分项目推进滞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仁和区14个农村污水处理实施建设项目未如期完工,3户规模化养殖场未进行环保验收,2个项目的23.19万元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米易县2个专业合作社的54.1万元产业扶持基金借款未投入产业发展。
四是农业合作社服务支持体系还不健全。西区未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制度。西区、盐边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基础薄弱。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实际经营。
(三)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厅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方案,由审计厅对市本级、东区、西区实施审计,由市审计局对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实施审计。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到位。有5137套公租房建成后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或产权登记;有40套公租房被用于非居住用途;部分公租房租金收缴率低,应收未收租金98.06万元;有65户租户已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及时清退。
二是部分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还不够规范。已分配到具体项目的6320.7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闲置在部门2年以上;违规列支购房补贴及提前签约奖471.36万元,违规扩大范围实施棚户区改造,涉及997.18万元;挪用宜居社区建设经费46.62万元;78.84万元租金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
三是其他问题。原市城市管理局、市白蚁防治中心分别违规收取禁止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的异地绿化建设费2.4万元、白蚁防治费1.1万元。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上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两统筹”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减费降负、优化营商环境、普惠金融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单位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不够到位。一是个别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未按规定取消。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仍要求商品房开发企业提供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防雷产品测试报告。二是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退不及时。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尚有3787.81万元施工安全措施费逾期未清退。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有待加强。截至2018年末,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西区有关部门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196.25万元,其中: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拖欠账款6564.06万元,西区有关部门欠款632.19万元。
(三)个别金融机构贯彻执行普惠金融政策仍有差距。2018年,市农商行未实现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未实现将新增存款60%用于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的任务。部分扶贫小额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导致贷款精准性和有效性不足。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全力推动政府投资审计“三个转变”,提升审计监督视角,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力度。
(一)2018年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重点对原市水务局、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花城新区管委会牵头实施的观音岩引水工程、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鱼塘高速路出口至新区干坝塘连接线道路工程实施了跟踪审计调查,并就西区格里坪镇、仁和区太平乡和前进镇征地拆迁补偿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违规使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的情况。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违规使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3259.07万元。仁和区原扶贫移民局违规使用征地拆迁专项工作经费7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存在多支付或违规支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的问题。西区原扶贫移民局多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3.89万元,违规支付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7.11万元。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公室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5920.85万元。
三是个别乡(镇)存在未上交征地拆迁补偿结余资金的问题。涉及仁和区太平乡、前进镇,合计34.74万元。
(二)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绩效专项审计调查。
围绕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项目的项目准备、建设管理、竣工等阶段重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降费减负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抽查了仁和区部分部门对征地拆迁资金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执行方面。未严格执行降费减负政策要求,在磋商文件、合同(协议)中,要求以现金、现金加保函或扣留工程进度款等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运营移交维修保证金等,增加企业负担。
二是项目准备和管理方面。未编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概算的可行性方案,导致拆迁资金成本无法有效控制。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不全,未批先用土地826.33亩。项目履约保证金保函过期后,项目中标人未办理续保手续。项目应完工未完工,截至今年3月,工程进度仅达到总投资的72.5%。
三是项目资金方面。项目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将4200万元磋商保证金转为项目资本金。仁和区3个部门挪用项目经费713.24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或支付其他项目前期费用。
(三)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本报告年度内,市级共实施7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合计5.56亿元,审减金额合计6301.8万元,平均审减率为11.34%。主要发现多计工程价款、违规支付招标代理费、超付工程款和监理费、环境保护设施未申请竣工验收等问题。
六、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对国投集团、建设集团、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三家公司认真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为推动攀枝花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投集团存在应归还的1111.63万元财政资金利息未及时归还、所欠市财政局240万元欠款长期挂账、将政府棚改资金的458.35万元理财收入冲减财务费用、应计未计担保费收入90万元、违规开展贷款业务并形成140万元不良资产、抵债资产3869.98万元未入账、少计应收代位追偿款1056.6万元、科目核算错误涉及2059.16万元等问题。二是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应归还财政借款13.7万元长期未归还、个别科目核算错误涉及20万元等问题。
七、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工作部署,开展政府性债务、地方金融、网络安全等防风险审计调查,助力攀西经济区建设和区域信息高地打造。
(一)助力管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对市本级近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化解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核实。经财政部、审计署清理甄别,2014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为78.71亿元,截至2018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5.04亿元。针对市本级财政将面临偿还巨额债务和债务利息压力的情况,提出了推动降低财政风险、加大债务化解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审计建议。
(二)促进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市农商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揭示了不良贷款导致的信用风险、股权质押导致的股权稳定性风险、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的操作风险;查出了违规向限制类企业和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企业发放新增贷款,违规向企业发放贷款用于垫付自身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工程款,违规放贷导致贷款损失,违规核销法人股东部分贷款,不符合资质的投资者违规入股等问题,从规范贷款流程、防范信用风险、优化股东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三)推动处置网络安全风险。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网络安全建设有关部署,对7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调查发现的自建自用政务信息系统关停和整合程序不合规、新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网络安全建设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推动各单位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关键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建设。
八、审计推动构建执纪监督合力情况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贯通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等工作合力,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应尽责任与担当。
(一)积极参与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等工作。先后抽调10 余人参加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及专项督查等工作,积极发挥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强的职能作用。
(二)严格依法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市审计局向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9件,涉及相关责任人员26人。
九、审计建议
(一)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抓实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全过程预算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健全完善财税管理体制,提高财政管理和税源管控水平,以稳中向好的经济运行,为钒钛新城和攀西科技城“两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坚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重大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明确政府投资范围,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规范国有企业融资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重大项目后评价工作。对违规决策导致的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投资绩效不佳、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严肃追责问责。
(三)突出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倾情倾力办好民生实事。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耕地保护,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继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投入和保障力度,做好民生项目要素保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聚焦扶贫资金监管,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四)强化监督管理,盘活存量资金。针对相关部门尚有财政存量资金的情况,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存量资金发挥效益。
(五)加强经营性房产管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经营性房产进行全面清理,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经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健全审计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违规金额2.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17亿元尚有违规金额18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34亿元目前仍在整改。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财政、国资、金融部门的协调联动,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健全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审计督促、部门联动的问题整改机制,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杜绝“敷衍式”“拖延式”整改,坚决遏制惯性问题蔓延。